信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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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服务条款

  • 1.认知与接受条款

    「信义房屋」系依据本服务条款提供信义房屋 ( www.sinyi.com.cn )网站服务 (以下简称「本网站」)。信义房屋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当您使用本网站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此外,当您使用信义房屋的特定服务时,可能会依据该特定服务之性质,而须遵守信义房屋所另行公告之服务条款或相关规定。此另行公告之服务条款或相关规定亦均并入属于本服务条款之一部分。信义房屋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之内容,建议您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内容,或者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务条款内容之全部或部分时,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当您完全完成注册程序,便成为信义房屋的注册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同时此协议即时生效。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信义房屋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2.与第三人网站的连结

    本网站或协助厂商可能会提供连结至其他网站或网路资源的连结,您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他业者经营的网站,但不表示信义房屋与该等业者有任何关系。其他业者经营的网站均由各该业者自行负责,不属信义房屋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信义房屋对任何外部连结,不担保其合适性、可依赖性、即时性、有效性、正确性及完整性。您并同意信义房屋无须为您连结至非属于信义房屋之网站所生之任何损害,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 3.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网站之会员功能,您同意以下事项: 信义房屋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1) 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 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3) 信义房屋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在使用信义房屋提供的服务时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对自己在信义房屋的行为、言论负责。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1) 依本服务注册表的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2) 维持更新您个人用户信息,确保其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并为信义房屋所确知,或者信义房屋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信义房屋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信义房屋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3) 您提供的注册信息不得冒用他人信息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信义房屋有权暂停或终止账号,并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您注册的用户名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侵犯。信义房屋有权收回对信义房屋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侵犯嫌疑的帐号。

  • 4.信义房屋隐私权政策

    尊重和保护用户个人隐私是信义房屋的一项基本政策,信义房屋保证不对外公开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以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信义房屋的非公开内容和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信义房屋事先获得用户明确授权;

    (2)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有关机关提供;

    (3) 保持维护信义房屋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4) 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在紧急情况下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6) 根据本条款相关规定或者信义房屋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信义房屋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信义房屋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信义房屋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在信义房屋的监管下提供给第三方。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信义房屋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用户知悉并同意,为便于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信义房屋将在用户自愿选择服务或者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 另外,信义房屋会采取行业惯用措施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但信义房屋不能确信或保证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用户须自己承担风险。比如用户联机公布可被公众访问的个人信息时,用户有可能会收到未经用户同意的信息;信义房屋的合作伙伴和可通过信义房屋访问的第三方因特网站点和服务;通过抽奖、促销等活动得知用户个人信息的第三方会进行独立的数据收集工作等活动。信义房屋对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上述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 5.会员帐号、密码及安全

    完成本网站的注册程序后,您有责任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您并同意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您将立即通知信义房屋。会员对自身的帐号和密码因管理不善或不当之疏失,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应自行负责。会员与本网站解除契约,或会员因违规行为被本网站停止会员资格后,本网站将会员资料保存一定期限,妥为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本网站不予同意加入会员:

    (1) 冒用他人资料申请。

    (2) 申请服务时,必要登录之内容不实。

    (3) 违反会员合约条款被停权者要再加入时。

    (4) 与已加入会员的注册电话相同时。

    (5) 其他,未履行本网站之申请使用条件时

    会员停权:本网站有权依据会员停权规则对违规者停止其会员资格及相关服务
  • 6.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禁止行为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信义房屋的国家法律、地方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用户必须遵循:

    (1)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 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 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5) 用户的密码和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可以立即通知信义房屋,并且用户在每次连线结束,应结束帐号使用,否则用户可能得不到信义房屋的安全保护。

    (6)您同意不对本网站任何部分或本网站(包括:会员内容、广告、会员帐号等)之使用或存取,进行重制、拷贝、出售、交易、转售或作任何商业目的之使用。

    (7)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1) 上载、张贴、发送或传送任何非法、反动、淫秽、粗俗、猥亵的,胁迫、骚扰、中伤他人、诽谤、侵害他人隐私或诋毁他人名誉或商誉的,种族歧视、危害未成年人或其他不适当的信息或电子邮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

    2) 未经信义房屋许可的广告行为。

    3)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信义房屋所传送。

    5)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

    6)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

    7) 在信义房屋提供的专供张贴广告的区域之外,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

    8)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

    9)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服务协议之规定。

    10)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11)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12) 其它被信义房屋视为不适当的行为。

    另外,用户对经由本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对于经由本服务而传送的内容,信义房屋不保证前述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时,有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信义房屋均不对任何内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发生任何错误或纰漏以及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信义房屋有权(但无义务)自行拒绝或删除经由本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用户使用上述内容,应自行承担风险。

    信义房屋有权利在下述情况下,对内容进行保存或披露:

    (1) 法律程序所规定;

    (2) 本服务条款规定;

    (3) 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4) 为保护信义房屋、其使用者及社会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5) 其他信义房屋认为有必要的情况。

  • 7.用户的广告宣传

    (1) 由信义房屋提供的服务,进行物件资讯刊登之会员,在刊登及修改时,一定要遵守本网站规定。

    (2) 在本网站刊登虚伪不实的讯息,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时,会员必须自己负责。

    (3) 刊登物件之内容: 1) 刊登的物件变更内容,必须以同意信义房屋刊登规则为前提,且所变更内容不违反本网站相关规定,才可以变更内容,否则您不可以修改任何已经刊登之物品讯息。 (4) 会员的义务及责任: 1) 会员不得刊登虚假及伪造之讯息。 2) 会员必须对自己刊登于本网站之讯息,保证其真实有效。如说明不足够,导致纠纷时,会员应自行负责。 3) 若因不遵守本网站相关规定,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会员自行负责。 4) 会员在刊登资料之前,必须同意本网站可依资料维护规范终止会员帐户服务与删除所有资料之权利。对于会员客观或主观可认定类似或重复刊登商品之事由或其他违规行为,本网站有权对刊登资料进行删除或修改。
  • 8.资料来源

    本网站全部图文系受著作权法之保护,属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有关信义房屋分店之资料,系由信义房屋所提供;各经纪业会员及个人会员之资料,系由各自独立经营之会员公司及个人会员所提供。 网站内刊登会员为独立经营之中介公司、中介经纪人员及个人会员,每位会员提供之服务项目及产品均不尽相同,若欲了解各会员之服务项目及产品,请亲洽或电询各会员。本网站仅为资讯刊登之媒体平台,使用者于交易前仍应详阅地籍相关资料。如交易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而出现的纠纷与不良结果,由行为人独立承担所有责任,信义房屋概不负责。
  • 9.信义房屋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信义房屋对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和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经由本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内容、信义房屋所使用之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会员内容等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径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公开传输、公开演出、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您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体、程式或网站内容,除明确为法律所许可者外,必须依法取得信义房屋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未经信义房屋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用户本人创作并在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除外。如有违反,您应对信义房屋负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对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自己不得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为行销宣传本网站,就本网站相关之商品或服务名称、图样等(以下称「信义房屋商标」),依其注册或使用之状态,受商标法及公平交易法等之保护,未经信义房屋事前书面同意,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使用信义房屋商标。

  • 10.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在被侵权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信义房屋相关侵权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信义房屋有权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以防止侵权结果的扩大。
  • 11.关于手机服务

    (1) 信义房屋为用户提供信义房屋手机短信服务。一旦用户在注册本服务的过程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和保护码并完成登记注册程序,则表明用户愿意接受信义房屋发送的短信,此服务为免信息费服务,信义房屋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用户主动发送的短信产生的费用,由用户向移动运营商支付,与信义房屋无关。若用户通过注册并使用了信义房屋的收费短信服务,则表示用户同意通过运营商支付信息费给信义房屋,此服务产生的信息费由运营商代为收取。手机短信服务的具体收费说明见具体服务的相应页面。

    (2) 信义房屋为用户提供手机上网服务,其站点为 w.sinyi.com.cn 以及和信义房屋合作的合作站点。信义房屋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用户上网产生可能产生的流量费,由用户向运营商支付,与信义房屋无关。

    (3) 信义房屋不承担用户由于手机故障、欠费、丢失、借用或盗用后他人利用手机订购信义房屋短信息服务而遭受的损失或并非由于信义房屋的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其它损失。对于用户出国并使用国际漫游服务但未取消已定制的短信息服务,或者在国际漫游状态下继续使用短信息点播服务,用户应当承担相关所有费用,信义房屋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用户自己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信义房屋对于删除和存储数据失败并不负有任何责任。

    (5) 如因信义房屋的过错,导致用户接收到错误的信息并支付了不应支付的信息费,信义房屋的全部责任仅限于赔偿用户因错误信息而支付的信息费。

  • 12.关于用户在信义房屋的公开使用区域的内容

    “公开使用区域”包括问题反馈、业主自评和其它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网络内容区域;用户一旦在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张贴内容,即视为用户授予信义房屋该内容著作权之免费及非独家许可使用权,信义房屋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前述张贴的内容之服务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   由此展示、传播及推广行为所产生的损失或利润,均由信义房屋承担或享受。信义房屋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给予此类用户鼓励或奖励。   因用户进行上述张贴,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用户须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访问者或者企业、单位,未经信义房屋授权,不得对他人张贴在公开使用区域或本服务其他内容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 13.您对信义房屋之授权

    若您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予信义房屋。任何资料一经您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予信义房屋时,即表示您同意:(1)著作财产权归信义房屋享有;(2)由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储存或管理该资料,并由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之搜寻工具进行索引及抓取,并公开刊登、使用于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的相关系统网路上,包括但不限于信义房屋所联盟或合作的第三人网站上;(3)授权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可以基于公益或为宣传、推广或经营信义房屋及本网站之目的,进行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公开传输、公开上映、翻译该等资料,并得在此范围内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您并保证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公开传输、公开上映、翻译、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负损害赔偿责任。

    您于本网站所填写之各个人资料,系信义房屋基于不动产中介居间代理服务、行销、客户管理、统计与分析、及其他与信义房屋营业目的活动相关范围内,于信义房屋营业期间及营业地区内,得处理及利用该等个人资料,以维护交易安全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于日后发送相关资讯。您有向信义房屋请求查询、阅览、复制、更正、删除个人资料等权利。如您选择不提供相关资料,将可能影响信义房屋对您的服务品质,敬请见谅。

    当您于本网页提供个人基本资料,即表示您同意信义房屋搜集个人相关资料以利处理,并用于客户关系维系与其他行销活动讯息提供,该等资料之搜集及使用,您同意得由信义房屋及其关系企业或受信义房屋委托之第三人为之,且于信义房屋营业期间内有权保留之。

    因您经由本网站提供、张贴或传送「会员内容」、使用本网站、与本网站连线、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侵害其他人任何权利所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为请求或主张时,您同意使信义房屋及其子公司、关系企业、经理人、代理人、受雇人、合伙人及授权人免于任何损害。

  • 14.系统中断或故障

    本网站有时可能会出现中断或故障等现象,或许将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资料丧失、错误、遭人篡改或其他经济上损失等情形。您于使用本网站时宜自行采取防护措施。信义房屋对于您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而造成的损害,除故意外,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15.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

    您同意信义房屋得就本网站订定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本网站将保留问答内容、投稿内容或其他上载内容之最长期间,以及一般特定期间内您使用本网站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若信义房屋将本网站维持或传送之任何讯息、通讯和内容删除或未予储存,您同意信义房屋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亦同意,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信义房屋有权关闭。您也同意,信义房屋有权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信义房屋线上文字客服(Web-base版本)亦将在信义房屋伺服器中储存对话内容。您对本网站条款的同意,即代表您允许信义房屋在其伺服器上储存这些通讯内容。
  • 16.资讯或建议

    信义房屋对于您使用本网站或经由本网站连结之其他网站而取得之资讯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理财、法律等方面),不担保其为完全正确无误。信义房屋对于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或建议有权随时修改或删除。您在做出任何相关规划与决定之前,仍应请教专业人员针对您的情况提出意见,以符合您的个别需求。 信义房屋随时会与其他公司、厂商等第三人(「内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包括新闻与电子报等不同内容供信义房屋刊登。基于尊重内容提供者之智慧财产权,信义房屋对其所提供之内容并不做实质之审查或修改,对该等内容之正确真伪亦不负任何责任。对该等内容之正确真伪,您宜自行判断之。您若认为某些内容涉及侵权或有所不实,请径向该内容提供者反应意见。
  • 17.广告及买卖或其他交易行为

    您在本网站中浏览到的所有广告内容、文字与图片之说明、或其他销售资讯,均由各该广告商、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所设计与提出。您对于广告之正确性与可信度应自行斟酌与判断。信义房屋仅接受委托予以刊登,不对前述广告负担保责任。厂商或个人可能透过本网站或经由本网站连结之其他网站提供产品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您若因此与该等厂商或个人进行交易,各该买卖或其他合约均仅存在您与各该厂商或个人两造之间。您应要求各该厂商或个人,就其商品、服务或其他交易标的物之品质、内容、保证事项与瑕疵担保责任等,事先详细阐释与说明。您因前述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所产生之争执,应向各该厂商或个人寻求救济或解决之道。信义房屋声明绝不介入您与厂商或个人间的任何买卖、 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对于您所获得的商品、服务或其他交易标的物亦不负任何担保责任。您若系向信义房屋经营的物件进行前述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双方权利义务将另行依据信义房屋之责任规范约定书内容决定之。
  • 18.通知及送达

    如依法或其他相关规定须为通知时,信义房屋得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一般信件、多媒体简讯、文字简讯、张贴于本网站网页,或其他现在或未来合理之方式通知您,包括本服务条款之变更。但若您违反本服务条款,以未经授权的方式存取本网站,您将不会收到前述通知。当您经由授权的方式存取本网站,而同意本服务条款时,您即同意信义房屋所为之任何及所有给您的通知,都视为送达。
  • 19.对信义房屋的建议与意见

    若您透过建议或回应网页对于信义房屋提供任何想法、建议、文件或提议(以下称「建议」),您认知并同意:(a)信义房屋对提出的建议并不负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密责任;(b)您的建议并非特定机密或专有资讯;(c)信义房屋有权在全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体上,使用或揭露(或选择不使用或揭露)该建议;(d)信义房屋可能已有与前述建议相似而正在考虑或发展中的想法或提案;(e)您的建议将自动于信义房屋不对您负任何责任的情形下,成为信义房屋之财产;(f)您于任何情形下皆无权利对信义房屋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 20.免责声明

    信义房屋对于本服务包含的或用户经由或从任何与本服务有关的途径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信义房屋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1) 信义房屋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本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2) 信义房屋不保证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2) 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3) 用户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4) 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5) 对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的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信义房屋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6) 服务使用或无法使用;

    7) 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7) 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9) 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事宜。

    (3) 用户在浏览网际网路时自行判断使用信义房屋的检索目录。该检索目录可能会引导用户进入到被认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网站,信义房屋没有义务查看检索目录所列网站的内容,因此,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

    (4) 用户同意,对于信义房屋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信义房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信义房屋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信义房屋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信义房屋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 21.服务变更及终止

    会员内容保留于任何时点,不经通知随时修改或暂时或永久停止继续提供本网站(或其任一部分)的权利。您同意会员内容对于您或是任何第三方对于任何修改、暂停或停止继续提供本网站负任何责任。您同意会员内容得依其判断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一定期间未使用、法院或政府机关命令、本网站无法继续或服务内容实质变更、无法预期之技术或安全因素或问题、您所为诈欺或违法行为、未依约支付费用,或其他会员内容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而终止或限制您使用帐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网站之使用,并将本网站内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并同意会员内容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于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随时终止或限制您使用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您承认并同意前开终止或限制,会员内容得立即关闭、删除或限制存取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全部或部分相关资料及档案,及停止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网站之使用被终止或限制时,会员内容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 22.一般法律条款

    网络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用户和信义房屋一致同意服从高等法院所管辖。如发生信义房屋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在任何情况下,信义房屋用户不得利用信义房屋进行违反或可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言论或行为,否则,信义房屋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且用户对自己的言论或行为负责。   

    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1)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信义房屋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信义房屋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 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信义房屋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条款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其他权利或规定之弃权。若任何本服务条款规定,经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无效,当事人仍同意法院应努力使当事人于前开规定所表达之真意生效,且本服务条款之其他规定仍应完全有效。本服务条款之标题仅系为方便起见,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约效果。若有任何违反本服务条款之行为,请立即与网路客服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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