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房屋

登录 | 注册

首页 > 资讯 > 详情

分享二维码

扫码分享

上海个人购房:买房子遇到限贷该怎么办

上海购房

购房政策

房贷

发布日期:2018/11/11来源:信义房屋

上海个人购房中,因为政府出台限贷政策,如果申请解约,法院会如何判?

2016年11月28日上海出台了购房新政,对于上海个人购房颁布了新规,不仅买房的社保二年升级为五年,对第二套房贷也进行了升级:凡是有过贷款记录,不管贷款是否已经结清,均算作二套,二套房首付为70%,只能贷款30%,这样大大提高了购房的门槛。


比如,客户王先生准备贷款买房,因为之前在老家有过贷款记录,因此在11月28日新政后,在上海买房就算二套,需要首付70%。如此高额的首付客户王先生无法承受,所以想解约。那么,如果因为王先生无法按照新政后的付款额度如约进行付款,那么王先生算违约吗?


买方王先生认为,因为政策变动,我贷不了款了,所以我不买了,不是我违约,而是由于政府的原因导致我购买不了了。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违约,并不是我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所以应该退还我之前的款项。

结果,第二天司法高院就出了司法解释,贷款只是买方的一种支付方式,既然买方决定要买这个房子,就应该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去承受你要买这个房子,所以买方可以选择贷款、借款等其他方式去支付房款。

所以11月28日新政出台后,很多买方就怀着和王先生同样的想法要求解约:因为我的首付要总30%调整到70%,这个原因不能归咎到我,所以我不买了,定金也应返还给我。但是高院不是这么解释的,高院认为政策只是一部分的原因,本来是20%的违约款,法官有个自由裁量权,他可能会调整到10%,但是买方毫无损失的完全脱身是不可能的。

因此,上海个人买房如果遇到限贷政策出台,请务必要对政策可能的变数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以及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相关新闻

精选房源

对比清单 最多可以选择4套房源对比 清空

    信义小程序
    信义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