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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房产出售或上海二手房出售注意事项

境外房产出售

发布日期:2019/1/28来源:信义房屋

房产出售注意事项~

境外房产出售或者上海二手房出售,作为卖方一般都会觉得卖房很简单没什么风险,其实不然,信义君将房东需要注意事项总结仅供参考。

一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二 挂牌签委托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还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未提供规定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签委托所需证件:《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售方过户资料含境内外人


1产权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台胞证、回乡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

2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及其父母身份证件(出生证明为外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3房产证原件;

4密码条(2006年9月1日-2016年09月30日核发的房产证提供);

5上手购入合同、房款发票及契税发票;

6抵押注销材料(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需提供)。


一旦房子准备出售了,含境外房产出售和上海房产出售,都要首先确定租客是否放弃购买权、找中介签委托挂牌,价格一旦谈妥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如果有尾款的话也会对时间有限制,所以也要注意到尾款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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